(推廣)
切實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加強金融消費者知識教育普及工作是中國人壽內(nèi)蒙古分公司一直努力奮斗的工作目標,為了讓廣大消費者在購買保險產(chǎn)品時,能清楚了解保險合同內(nèi)容,知曉相關權利義務,中國人壽內(nèi)蒙古分公司特別總結整理了與消費者自身利益相關的四個壽險合同“關鍵期”:
一是猶豫期!蔼q豫期”又叫“冷靜期”,是保險公司為了使客戶有充分的時間考慮所購買的險種是否適合自己,以防客戶一時沖動購買保險而設定的反悔期。
長期壽險猶豫期一般為10天或15天,團體險、卡單類等短期(一年內(nèi))保險沒有猶豫期。在猶豫期內(nèi),投保人可以無理由申請撤單,保險人需退還投保人所交的全部保費
超過猶豫期后如果想退保,屬于單方面提前解除保險合同,保險公司一般只退還保單的現(xiàn)金價值。
二是等待期。又稱“觀察期”。是指保險消費者在首次投保時,從合同生效之日起的一段時間內(nèi)發(fā)生的保險事故保險公司不承擔保險金賠償或給付責任。
一般情況下,普通住院類醫(yī)療保險的觀察期為30天、60天或90天,重大疾病保險的觀察期為90天、180天 、1年等,具體以各保險條款規(guī)定為準。
三是寬限期。保險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一般有60天的交費寬限期。若寬限期內(nèi)未交當期保費,發(fā)生保險事故仍然可以獲得賠付,但需扣除應交的當期保費。超過寬限期仍未支付當期保費的,保險合同中止,也稱“失效”,合同失效期間保險公司不承擔保險責任,同時也會影響行使借款、領取等權利。
四是復效期,保險合同失效后通常會留給投保人一段時間向保險公司申請恢復合同效力,簡稱“復效”,一般為兩年。在此期間內(nèi),投保人可以向保險公司申請復效,經(jīng)保險公司審查同意,在投保人補交保費及利息后,保險合同即可恢復效力。(肖少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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