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內蒙古新聞1月9日電 (記者 張林虎)9日,記者從內蒙古自治區(qū)教育廳獲悉,內蒙古將在全區(qū)各級各類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普通高中、職業(yè)院校、普通高校,增設專兼職體育教練員專業(yè)技術崗位(以下簡稱體育教練員)。
日前,內蒙古發(fā)布《關于在內蒙古自治區(qū)大中小學校設置體育教練員專業(yè)技術崗位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將在內蒙古各級各類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普通高中、職業(yè)院校、普通高校,增設專兼職體育教練員專業(yè)技術崗位,并對崗位設置范圍與數量、崗位職責與任職條件、崗位管理等提出了要求。
其中,義務教育階段學生數600人以上的公辦學校、普通高中、職業(yè)院校、普通高校根據學校體育工作需要,原則上至少設置1個專兼職體育教練員崗位;被命名為國家高水平體育后備人才基地學校(包括國家重點高水平體育后備人才基地、國家高水平體育后備人才基地、國家體育后備人才基地)、自治區(qū)級體育傳統(tǒng)特色學校和具有高水平運動隊招生資格的普通高校,原則上至少設置1個專職體育教練員崗位;特色體育項目多的學校,可根據實際需要適當增加學校體育教練員崗位設置數量。
據了解,體育教練員主要承擔培養(yǎng)學生體育運動專項技能、體能訓練和優(yōu)秀體育后備人才選育工作,承擔學校運動隊訓練管理、運動損傷防護康復、訓練疲勞恢復等知識技能傳授,以及各級各類體育賽事組織、校園體育社團活動指導、青少年體育俱樂部建設、優(yōu)秀運動隊共建等工作。
《意見》還明確指出,任職普通高校體育教練員,應獲得過全國性及以上(最高水平)成年單項比賽前八名成績,并取得運動健將及以上等級稱號;任職普通中小學校、中等職業(yè)學校體育教練員,應獲得過全國性及以上(青少年、中學生U18及以上組別)比賽前八名,或全區(qū)(全省)運動會(甲組)冠軍,并取得一級運動員及以上等級稱號。
《意見》的出臺,有助于進一步深化體教融合,加強學校體育工作,不斷提升學生運動技能水平和競技體育后備人才培養(yǎng)水平。(完)